行业新闻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2023年6月30以前因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交警支队所属各单位扣留、扣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清理,车辆管理系统现如下:
自发布之起三个月内,被扣留、扣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应持《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车辆合法证明材料到扣留、扣押车辆我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逾期未前来处理,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理,并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
沈阳市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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